严禁公司员工及客户互相借款通知
鉴于公司员工出现向同事及客户借款情况,从而导致矛盾、纠纷、投诉、借出款项无法收回等系列问题发生,为严格落实公司制度以规范员工行为,特制定以下通知:
1. 禁止员工之间私自借款:员工之间擅自借款行为一经查实,公司将视情况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处分等处理;若员工依旧违反公司规定私下借款从而产生的经济纠纷由借款双方自行负责,一概与公司无关。
2. 禁止员工与学员之间私自借款:员工私自向学员借款的行为一经查实,公司将有权对该员工进行严肃处理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会对该员工作出辞退处理;若员工依旧违反公司规定私下向学员借款从而产生的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不管在职离职都由其本人自行承担,一概与公司无关。(学员向员工借款同理)
3. 公司原则上不因私借款:a.特殊情况(如本人家属生病、意外事故等)急需用钱,必须由本人按规定认真、如实填写《借款借据》经管理处负责人签名核实后在上报财务办审批; b.员工向公司借款的金额一般不允许超过500元(特殊情况除外); c.员工一年向公司借款次数不能超过2次; d.入职未满3个月员工不允许向公司借款; e.所有员工向公司的借款必须在当月工资中全额扣除以归还公司。
4. 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详细了解员工的财务借款情况,在公司有借款的,必须偿还所有借款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5. 本规定自批准签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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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4日生效